关于废止《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认定办法》的通知
关于废止《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
认定办法》的通知
湘财购〔2023〕3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42号)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决定废止《湖南省政府采购两型(绿色)产品认定办法》(湘财购〔2021〕31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