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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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新发改投【2019】15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梅溪湖国际新城,东临肖河,南临红枫路,西侧为三环线东辅道,北侧为长天路。
2.3项目概况:本项目规划占地面积:39983平方米,总筑面积:约15.8万平米,其中一期建总建面约12万平方米。建筑功能包含:医疗综合功能用房、配套教学培训科研楼、设备用房及地下车库等。投资估算:约100000万元人民币。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期建设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监理服务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以及招标人单独采购设备的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范围:对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概算进行审核和提出调整意见,提出工程设计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编制各类工程量清单及清单计价、配合上限值审核,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包括造价工程师驻场跟踪控制和审核服务,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工程量的确定,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做好项目合同台帐、支付台账、设计变更台帐等,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主材询价;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于长沙市口腔医院。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R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内(2016年6月30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近5年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0㎡的房屋建筑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至少含造价和监理两项内容)业绩;或近5年至少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总额不少于30000万元或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36000㎡的房屋建筑项目一个监理业绩和一个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监理业绩和造价业绩可以不是同一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至少以下一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资格(有效期内):①注册造价工程师(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②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拟任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
拟任项目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和监理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且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担任职务(指不得有在建或在监项目),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或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在建和在监证明。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拟任监理负责人注册证上的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名称一致,拟任造价负责人注册证上注册单位需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造价方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2.7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8其他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造价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③监理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④企业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经济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长沙市口腔医院(河西分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1年6月30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7月2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湖南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8799638。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CA 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 279 号)。
9.3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9.4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9.5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医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麓云路268号梅溪湖创新中心14楼
联 系 人:肖先生
电 话:0731-8516072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杨先生 黄女士
电 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