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公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湖公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2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湖公园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监理、造价咨询)
2.2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芙蓉区隆平新区,北起人民东路,南临滨河路,西靠科教路,东接合平路。
2.3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芙蓉区隆平新区,北起人民东路,南临滨河路,西靠科教路,东接合平路。项目净用地面积约562310.30平方米,水体面积约260049平方米,陆地面积约302261.3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220972.06平方米,园路及铺装广场(主要为绿地广场)面积约69174.73平方米,配套建筑工程面积约6712.45平方米,绿地率为86%,容积率为0.05 ,建筑密度2.95%,机动车停车位为428个,撇洪渠(箱涵)截面尺寸为4.5m*3.6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景观、配套功能房、水体整治、市政管网改造及有关配套工程等。工程造价约为21800万元,其中园林工程部分造价约为14130万元。
2.4服务期限:以招标人签发的书面通知时间开始计算,至项目正常运营和结算审核完成为止(含缺陷责任期),建设周期为1080日历天。(1)监理服务周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2)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结算审核完成止。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
■监理服务:本项目全面施工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东湖公园项目从施工准备阶段,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工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和配套工程安装监理等。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1)施工阶段:①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相关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参与施工现场工程例会、图纸会审及与现场工程实物计量及与投资控制有关的专题会等;②对施工单位做出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核;③全程参与合同设备材料暂估价的询价、审价等相关工作,视情况出具咨询报告并对相关询价厂家、代理商等资料进行收集及整理,形成调价报告; ④合同专业暂估工程(公开招标除外)预算价编制或审核; ⑤提出工程施工方案的优化建议,各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⑥工程计量文件审核,审核工程款支付申请,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建议;⑦小型项目预结算的审核,变更、签证的管理和审核以及工程索赔的处理;⑧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投资分析、风险控制。(2)竣工阶段:①对各类工程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进行初审并提出书面初审意见(不要求出具正式报告);②协助建设单位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完成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③建设项目后评价。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7年04月25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单项合同总投资不少于4230万元的风景园林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造价咨询业绩。(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须同时涵盖工程监理和工程造价咨询中的二项及以上服务内容,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②监理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合同协议书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该类似工程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③造价咨询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非招标项目可不提供,但须注明该项目是“非招标项目”)和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
④类似业绩的证明材料无法体现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经济技术指标,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将此证明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⑤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有效期内)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应当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派出,如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则可以兼任监理负责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监理负责人(由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零个■1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以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2)拟任造价负责人(由承担造价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3.2.7其他要求:①拟任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②以上人员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在有效期内,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③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④根据2021年3月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备案相关问题的说明》,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中在监项目记录仅与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相关。若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未同时担任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则该项目不属于其名下的在监项目记录。⑤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书面承诺,承诺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3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须明确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该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2年04月25日起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05-16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芙蓉之窗-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长沙市芙蓉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84683429。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芙蓉新城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 588 号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2191861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923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杨程林(项目负责人)、黄雄
电 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
传 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