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东安县杨柳井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东安县杨柳井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发改备【2022】1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轨道东安广利矿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轨道东安广利矿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东安县杨柳井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
2.2 建设地点:东安县芦洪市镇杨柳井村,鹿马桥镇黎山居委会、五通庙村;
2.3 建设规模:占地总计约42.4227公顷,新建年产300万吨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建设内容包含露天开采场、骨料加工生产厂房、排土场、办公生活设施,配套建设水、电、道路及设备购置安装等。生产规模投产年生产量300万吨,生产线设备选型产能不少于800t/h。
2.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内达到联合试运转要求,联合试运转合格后120日历天内竣工验收合格,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或监理单位发布的开工令为准;运营维护专项协议分期签署,首期期限为3年(产量要求根据市场情况设定,以发包人销售要求为准)。
2.5 质量要求:设计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质量为合格工程,产品质量标准:碎石和机制砂产品质量满足《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22)和《建设用砂》(GB/T14684-2022)相关技术要求。
2.6 保修要求:施工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设备质保期为试运行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从竣工验收签字确认之日起,免费保修和免费技术服务不少于 2 年,运营期所需的设备保修和技术服务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7 项目造价:项目总造价29851.45万元,其中: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12557.84万元,设计费176.87万元,运营费暂定16740万元,暂列金376.74万元。
2.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9 招标范围:
1.设计范围:满足发包方就本项目确定的建设产能目标所需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初步设计文件中的设计说明、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可研和初设圈定的设计范围:(1)露天采场、排土场及附属、辅助设施工程;(2)骨料加工厂、辅助设施工程;(3)总图、运输工程;(4)公用与辅助设施工程;(5)其他配套工程设计等。包括本项目矿山开采、骨料加工厂、智能化控制及其配套设施和控制机房等辅助设施的设备、给排水、收尘、供配电、照明、防雷、消防、总图(厂区内硬化、进出厂道路修建、与外部连接道路)、建筑、结构、绿化、外部公路、护坡治理、绿色矿山设计、临时储油装置等施工图设计,且应承担施工及验收期间的技术服务。
2.设备供货范围:满足发包方就本项目确定的建设产能目标所需的所有固定设备(矿山工程机械除外)和辅助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可研和初设圈定的设备范围:经招标人认可的优化设计方案且经图审合格的设计范围内的所有生产设备、机电设备、安全环保设备设施、起重设备(包括检修行车)、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辅材耗材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设备采购与安装(包括但不限于机械设备材料采购、制造、运输(含发运一卡通系统)、保险、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还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现场技术培训服务等),所供设备必须为全新出厂设备、办公设备、家具及用品、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
3.施工范围:承担发包方就本项目确定的砂石骨料产品生产所需的所有生产和相关辅助工作以及生产材料供应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经招标人签字认可的优化设计方案且经图审合格的施工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施工(含地基处理)、安装工程、机械设备安装、钢构厂房、非标制作、工艺管道、矿山建设和开采平台开拓、 露采基建剥离、排土场、破碎加工场地及辅助设施建设、管网、全厂电力、强弱电电缆及桥架、全自动化控制系统、环保设施、空压机房、机修车间、电气室、洗车机及水池、休息室、门卫、办公楼、生产线中控室、厂区道路、绿化、消防、给排水、监控等)、由外部引入至本项目的10KV供电线路施工、本项目厂区至外部运输道路的施工。
4.运营范围:承担发包方就本项目确定的砂石骨料产品生产所需的所有生产和相关辅助工作以及生产材料供应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矿区开采期内包括穿孔、剥离、爆破、铲装、运输、卸矿、骨料加工、成品装车 等生产工序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及与采矿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性工作(作业区域内作业平台安全挡墙的修筑及排水设施修筑、维护,施工过程的安全防护措施,平台之间的联络工程,采场二次破碎、临时储油设备安装(符合危化品管理规定)、根底处理、运输道路维护保养及排水,作业场地平整,排土场维护及排水,工作面清理,临近最终边坡的控制爆破及边坡修整等内容)、矿山地质与环境防治及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临界边坡、爆破及环境监测等内容)及矿山开采运营期间相关的安全、环保、职业卫生管理、安全设施和费用的投入 、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5.服务范围:工程建设管理、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报建、绿色矿山创建 、因矿山建设开采运营引起的村民关系协调、设备安装调试、性能考核、工程竣工验收、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以及保修义务全过程等交钥匙工程总承包的所有相关服务工作(不包括工程监理)。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两项资质:
1)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建材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材行业(非金属矿及原料制备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以上①②具有其一即可,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提供最近三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若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供;如投标人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出,则以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1.3设计业绩要求:/;
3.1.4施工业绩要求:/;
3.1.5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或矿山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运营负责人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3.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由不超过3个独立法人组成,由承担运营任务的单位担任联合牵头人。
②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具体专业根据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的专业分工确定,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④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⑤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项目经理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10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7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东安县应急管理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0746-4241515。
8.其它
8.1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大厅”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解密,其他形式操作的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均无法识别, 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8.2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电子保函、线下保函,具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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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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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王昭晖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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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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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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