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已由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投资[2011]327号文件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项目资金和县内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江永县公安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江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公安局;
2.3 规 模:工程造价约2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6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规定执行;
2.7 招标范围:江永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按招标人提供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内容等及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所承建的工程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各投标申请人于投标截止之日前通过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需要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或3日前(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网上发布;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将疑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Email:610591789@qq.com),招标人当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在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yzztb.org)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项目负责人)两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江永县纪委、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建设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监督电话0746-572364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无。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永县公安局
联系人:何先生
电 话:0746-572727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水岸天际一栋915室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