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血液中心实验室装修工程
招标公告
长沙市公共卫生中心二期建设项目血液中心实验室装修工程已经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长沙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净化空调、设施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综合说明:
工程概况:项目位于开福区鸭子铺万家丽路东侧,血液中心实验室工程范围为一至七层,建筑面积约为5975㎡。其中洁净区实验室在四、五层共计3个PCR实验室和1个万级实验室。工程造价600万元。
招标范围:一层实验室修缮、二~五层实验室、六层会议室、七楼部分房间修缮及设备采购(具体施工范围见施工图纸),包含区域内的装饰工程、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暖通净化空调系统、通风管道系统等,包含一期已安装的空调设施的移机和增补。每个区域的具体布局设计详见设计图纸,具体内容以清单为准。
质量标准:国家验收规范合格工程;
工期:60天(日历天);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按照“长住建发[2011]165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报价按附表5(1)投标报价评审计分表执行, 且只对总报价评分。
二、资格合格条件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③企业近三年(2011年7月至2014年7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的实验室净化工程以往业绩(中标价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检测报告,起算时间以竣工验收检测报告上签字的时间为准);
④、项目负责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执业资格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⑤、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湘建建【2010】109号文)规定严格执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 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且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⑦、授权代理人及拟任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授权代理人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
⑧投标人所投的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时间五年以上的、有专业生产基地的一线知名生产企业,制造商须在长沙市有工商注册或政府行政备案的分支机构;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⑨所投净化空调主机组型号整机效率必须满足国家二级能源标准,且需提供所投主机型号的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所投产品型号须被列入最新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五期);
⑩、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11、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⑿、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企业提供经在长沙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入长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及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省外企业须提供当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拟任本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证明。
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应签定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装修单位,联合体各方应明确其权利义务及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都应在投标书和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不能既参加联合体又以其独家名义对该招标项目投标,也不能另行组成联合体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专用帐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含)前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注: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帐单的用途栏(备注栏)注明:“血液中心实验室装修工程”,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7月29日开始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至少于2014年8月2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2.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19日上午9:00时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二楼开标区。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1、《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2、《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3、《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八、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如果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
入库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1、2号窗口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