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第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第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 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3】607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长沙市第四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第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第四医院院内
2.3 建设规模:本次维修改造主要内容包括:门急诊楼、住院楼建筑外墙内保温、室内装修、卫生间、楼梯、给排水、电气、弱电、院区内环境等进行改造。维修改造建筑面积17160㎡,其中门急诊楼面积7572㎡,住院楼面积9588㎡。
2.4 工程造价:约为1850万元。
2.5 资金来源:自筹
2.6 工期要求: 365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9 招标范围:长沙市第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包括门急诊楼、住院楼建筑外墙内保温、室内装修、卫生间、楼梯、给排水、电气、弱电、院区内环境等进行改造。具体施工内容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2.10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企业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4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万元的房屋建筑类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3.5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且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五个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执行长住建发[2013]146号文件要求,即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无在建项目或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含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1个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等相近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相关专业技术管理工作5年以上;
3.5.4拟任的施工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拟任的质量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标准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标准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机械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机械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材料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材料员岗位资格证书;拟任的资料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料员岗位资格证书;企业施工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应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任命,并以投标人名义下发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明确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编号(或注册执业编号)、岗位名称等;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 2014 年 05 月至 2014 年 10 月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
3.7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其它要求: / ;
3.9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1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查,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大河西先导区政府性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长先建发[2011]169号)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拾伍万 元整(¥ 35万 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4300 1792 0610 5977 8899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 长沙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维修改造施工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 长沙四医院门急诊楼、住院楼维修改造施工 ),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4年11月4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4年11月8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请文件将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江新区门户网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开标前十五日在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csxdq.gov.cn—建设投资—招标公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11月25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湘江新区门户网》www.csxd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最新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V4.1.1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人章、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
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