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法人投资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法人投资建设项目已由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经开投[2015]2号文,湘西自治州发改委以州发改[2015]6号文、州发改[20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由投资建设单位负责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招标)。
2.1 项目名称: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市政基础设施、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项目法人投资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内。
2.3 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5亿元,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第一标段为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102.02亩,房屋总建筑面积49640㎡,项目估算总投资5.5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估算约6亿元;第二标段为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3.05亿元。
2.4 建设工期: 840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一)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102.02亩,房屋总建筑面积49640㎡,项目估算总投资5.5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
(1)博物馆、非遗馆一栋(博物馆艺术品综合大楼)(含地下商铺4700㎡),建筑面积24900㎡;
(2)文化艺术中心(文化旅游产品综合大楼)一栋(含地下商铺4500㎡),建筑面积24740㎡;
(3)文化广场(东部), 面积18000㎡。
(4)市政道路桥梁
①滨溪路(文化产业园段):位于湾溪河西岸,起于开发路、止于丰达路,全长约 580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幅宽14米。
②公园路(文化产业园段):位于湾溪河东岸,起于长潭路、止于丰达路,全长约 7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幅宽12米。
③吉祥路(文化产业园段):为文化产业园内公共文化设施与商业项目区分界道路,起于吉凤路、止于公园路,全长约 15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幅宽18米。
④文化景观桥梁:横跨湾溪河,连接东西文化两个广场,景观桥梁为人行交通桥,由三座独立桥梁组合而成,一大两小,中间桥宽30米,两边桥宽15米,桥梁长度约100延米。
⑤场内道路、停车场约7530㎡;
⑥场内绿化景观17570㎡、配套室外给排水、配电、消防及环境工程等。
(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估算约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有:建设武陵山大道延长线,包括道路工程、隧道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等。道路等级为第一段为城市主干道Ⅱ级、道路幅宽30米,道路长度1450米(含隧道工程);第二段为城市次干道Ⅱ级,道路幅宽20米,道路长度2800米。道路总长度为4250米。
(三)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7栋6层产业园标准厂房,场内道路和地面硬化9200㎡,绿化工程15360㎡,配套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环境及消防工程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6800㎡,总建筑面积120000㎡。投资估算约3.05亿元。
(四)具体以施工图纸和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为准。
2.8发包方式
本项目采用投资-建设-支付模式,支付周期为三年。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以上,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
第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关健岗位人员:
第一标段:持有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房建或公路与桥梁工程相关专业)职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第二标段:持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高级工程师(房建工程相关专业)职称;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均无在建项目;
3.4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近五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竣工验收合格、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或市政道路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第二标段:近五年内(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竣工验收合格、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的房屋建筑的施工总承包项目。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4.1 资格审查按照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执行。
4.2 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9家以上时,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当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在9家以下(含9家)时,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4.3 开标前资格审查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资格审查办法中“评分入围法 ”。
4.4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只有通过开标前资格审查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按要求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评标办法均拟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I”。
6.1投标诚信保证金的金额:第一标段为人民币2000万元;第二标段为1000万元,均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诚信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11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以到账为准 。
6.2 递交方式:诚信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诚信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非基本账户转入提交的诚信保证金无效。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0 7730 5912 3456
6.3 递交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武陵山法人投资建设项目第 标段”的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武陵山法人投资建设项目第 标段”的诚信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1月23日至 2015年1月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售价各400 元/份,均售后不退。
7.2 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6)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7)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原件;
(8)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上年度的财务报表。
(9)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8.1 实行开标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2月12 日9时00 分,开标时间为:2015年2月27日9时00 分。
8.2 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的,开标时间为:2015 年2月12日9时00分。
8.3 开标地点:湘西州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
8.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 0743—853236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