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已由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投【2013】354号文批准立项,以州发改招【2015】7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地点:吉首市乾州新区南区滨江路大坡公园南侧
2.3 规 模:A栋建筑面积6496.84㎡,地上11层,框架结构;B1栋建筑面积24071.66㎡,地上29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B2栋建筑面积24071.66㎡,地上29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约54640.16㎡。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监理招标范围: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全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含结算审核)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施工合同、配套设备安装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湖南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3.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湘西自治州最多有 2 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均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省级颁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监理员均须具有省级监理员岗位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湘建建[2010]109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准执行。所有人员均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须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监工程项目的证明);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总监1人、专监2人、监理员3人,共6人;
3.6现场监理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本企业为其交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请于2015年 4 月 13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前以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至招标人指定的以下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投标人必须在银行进账单的用途栏注明:“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如果未注明用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账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人民路支行
户 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帐 号:1915 0105 2920 0150 840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请从2015年3 月 18日~2015年 3 月 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止,(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下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由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总监持下列资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拟任本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⑤总监理工程师证及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①~⑤项证件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在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600 元整,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补充文件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确认并回复。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本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 4 月 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7.2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出国的以公安或海关出具的书面证明为准,住院的以所在医院出具的住院证明及缴费凭证为准),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到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州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西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电话:0743-8223940。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西自治州社会福利院
联 系 人:宛向东
电 话:1397433047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新寓1栋9楼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