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武陵山大道延长线)工程施工第二监理标(第二次)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武陵山大道延长线)工程已由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经开投[2015]2号文,州发改[2015]7号文,湘西自治州发改委以州发改[201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融资施工公开招商(招标)已完成,建设资金由投资建设单位和融资施工单位共同负责筹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项目、市政基础设施(武陵山大道延长线)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内。
2.3 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4.5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0.26亿元),分为:武陵山(湘西)土家族苗族文化园(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102.02亩,房屋总建筑面积49640㎡,项目估算总投资5.5(其中:建安工程费4.50)亿元;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约3.05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07亿元);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武陵山大道延长线,:具体路线指武陵山大道与工业大道平交口为起点,经兄弟玻璃,交羊城路后穿隧道与张社路连接并共线至捧捧坳与永吉高速连接线相接),投资估算约6亿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69亿元)。(具体项目建安费以施工图及预算为准)。
2.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5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和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执行。
2.6招标范围:
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7栋6层产业园标准厂房,场内道路和地面硬化约9200㎡,绿化工程约15360㎡,配套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环境及消防工程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6800㎡,总建筑面积120000㎡。估算建安费约2.07亿元。
3.标段划分:本项目的第二监理标段。
第二监理标段
招标范围为:湘西广州工业园标准厂房二期工程建设项目,新建7栋6层产业园标准厂房,场内道路和地面硬化约9200㎡,绿化工程约15360㎡,配套室外给排水、供配电、环境及消防工程等。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76800㎡,总建筑面积120000㎡。项目估算建安费约2.07亿元。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资金来源:由投资建设单位负责筹集
6.监理服务期:41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1个月、施工期28个月、缺陷责任期 12 个月。
7.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第二监理标段: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第二监理标段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类别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房屋建筑或建筑工程或土木工程专业);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均不超过60周岁,在吉首市城市区域范围内在监项目不超两个,在吉首市城市区域范围外无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0]109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第二监理标段需配备总监1人,专监5人(其中房屋建筑工程专业4人,市政工程专业1人)、监理员5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均需无在监项目;中标后将严格执行按湘建建[2010]109文件及其他建设法律法规,必须按投标文件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名单配备上岗到位,对总监和专监进行录像和录指纹备案。
(4)、本省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本省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
(7)、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在吉首市区域外无在监项目、吉首市区域内在监工程不超过两个的承诺,并须提供项目名称和地址;及其他人员无在监工程的承诺。
(8)、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9)、湖南省外企业具备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
(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诚信保证金
(1)、投标诚信保证金金额:按照《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规定>的通知》(州政发【2014】15号)文件要求,实行投标诚信保证金制度,具体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金额为:第二标段30万元,提交诚信保证金后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诚信保证金与投标诚信保证金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诚信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投标诚信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首支行
银行账号:4300 1510 7730 5912 3456
(3)、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4)、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递交诚信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武陵山建设项目第二监理标段”的诚信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武陵山建设项目第二监理标段”的诚信保证金,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分支机构提交无效)。
10.招标文件的获取
10.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年 5月8日至 2015年5月 12 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委托人必须是每个标段的总监)到湘西州吉凤投资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大厅规划建设窗口(湘西经济开发区武陵山大道3号)报名(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 元/份,均售后不退。
10.2 请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原件;
(4)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5)开户许可证(原件);
(6)关键岗位人员证书(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7)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并获取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
11.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5月 2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湘西州吉首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吉首市武陵东路32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2.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13.本项目行政监管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湘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招标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向女士
联系电话: 0743-861092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罗先生
电 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