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南家园安置保障房项目二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拟对金南家园安置保障房项目二期土方平整工程施工面向高新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工程地点:
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高新区。
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金南家园安置保障房项目二期土方平整,挖方约65089.53立方米,土方外运。该土方工程总造价约100万元。上述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实体,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及信誉好,实力强,具有相关工程的施工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应配备项目区域内(东方红镇)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质,有相关施工组织经验和一定经济实力的居(村)民为项目负责人;
3.3交纳投资估算金额25%的质量信誉保证金(含2%的投标保证金):250000元。
3.4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时间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4.1本公告于2015年5月22日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中的工程招标”栏发布,公告五天。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6日登录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5、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
6、质量信誉保证金缴纳方式
6.1质量信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6.2提交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至长沙高新区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户名: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开户行:工商银行长沙金鹏支行
账号:1901018629100065021
投标人在提交质量信誉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即“金南家园安置保障房二期土方平整”),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6.3质量信誉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6.4到账期:2015年5月26日16:00前,其到账时间以托管银行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的时间为准。在开标时由招标办现场出具质量信誉保证金到账密封函,由纪检监察局予以查验、公示,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量信誉保证金或未按时到账的,认定其投标无效。
6.5质量信誉保证金的退还:未中标人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六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在合同签订后六个工作日内退还;因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开标或不能按时办理中标通知书备案时,按长高新管发[2014]32号文件规定退还。退还时以转账方式一次性划拨至投标人原提交账户。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会议室(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创业大楼20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高新控股集团总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创业大楼20楼
联系人:李璇
电 话:0731-88982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