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墙面干挂花岗岩及楼梯花岗岩(变更)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墙面干挂花岗岩及楼梯花岗岩(变更)工程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娄发改招标[2012]61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社会福利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墙面干挂花岗岩及楼梯花岗岩(变更)工程
2.2 建设地点:冷水江市同兴乡俩塘居委会
2.3 规 模: 总投资约121万元
2.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规定保修
2.7 招标范围:冷水江市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墙面干挂花岗岩及楼梯花岗岩(变更)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按照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冷建发[2014]33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娄登记证或入冷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执行(最低配备为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须为在职的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以人事和劳动保障部门出具在本单位近6个月(2014年12月-2015年5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证明。
3.6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
3.8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6月30日以来不得有行贿犯罪纪录(需投标申请人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开具证明原件),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资格审查方式实行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承诺不围标、不串标保证金为:捌万元整,共壹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6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
5.2 递交方式:保证金及押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及押金,以现金方式或非基本账户转入提交的保证金及押金无效。投标人凭银行盖章的汇款凭证原件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于公告发布日期内至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开取收据供查验,逾期不予办理。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冷水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001502069052504556
5.3 递交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冷江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干挂工程”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冷江社会福利中心一期干挂工程”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6月30日—2015年7月6日(上午9:00至11:30, 14:30 至 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2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 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5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原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无在建项目承诺书(原件);
(6投标单位法人代表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上岗证、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岗位资格证书及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
(8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6月25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9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入娄登记证或入冷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提供)
(10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开具的投标保证金和承诺不发生围标串标行为押金收据、投标人基本帐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有意向的投标申请人请按规定执上述原件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以外,其他均需留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复印件壹套,并装订成册,单位介绍信的开具日期不得早于本公告发布日期)。
6.3 如投标人提供以上资料查实为虚假资料,招标人将拒绝该投标人投标,并报请建设主管部门对其不良行为作出处理。
6.4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图纸、工程量清单售价200元,报名时缴纳(均售后不退)。
6.5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各投标申请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7月21日9:00分,地点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及冷水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sj.gov.cn/zwgk/)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8-5211010。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冷水江市社会福利中心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1558126838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