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麓湾小区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麓湾小区建设项目已由冷水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冷发改办[2015]5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招 标 人: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麓湾小区建设项目监理
建设地点:冷水江市
资金来源:自筹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74233平方米,投资额约9100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监理周期:730天
招标范围: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麓湾小区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按照冷水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冷建发[2014]33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娄登记证或入冷登记证。
3.2承诺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职业道德;
3.3投标人须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在同一城市(娄底市)同时担任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允许在娄底市以外有在监项目和其他岗位在监项目;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资格条件,并不得有在监项目;
3.5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为4人,其中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总监代表应具备总监相同的任职条件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省住建厅颁发的)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湖南省住建厅颁发的资格证书且均不得有在监工程项目。省外工程监理企业承揽本省工程监理业务组建的现场监理部,其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6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按湘建建〔2013〕283号《湖南省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即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与比较,从监理大纲、现场监理部机构、信誉、投标报价等四个单项评分,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12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5.2 递交方式: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或非基本账户转入提交的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冷水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冷水江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3001502069052504556
5.3 递交保证金时,需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金麓湾小区建设项目监理”的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金麓湾小区建设项目监理”的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5年9月15日—2015年9月21日(上午9:00至11:30, 14:30 至 17:00,节假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止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本项目相关文件获取人必须为投标申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原件(所有证件均须处于有效期内);
(1)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或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4)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5)总监代表注册证书;(如有的话)
(6)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7)监理员岗位证书;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拟任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
(9投标人企业所在地县级(含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自2014年9月15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10)入湘登记证(省外企业提供)、入娄登记证或入冷登记证(娄底市外企业提供)
(11)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2015年1月-2015年6月)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证明。
6.3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获取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澄清答疑均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各投标申请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10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冷水江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金竹西路建设大楼六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本招标公告6.1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湖南省内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并派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冷水江市鹏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8-53137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 人:曾女士
电 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