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园街道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道建设项目一期(湘园社区部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青园街道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道建设项目一期(湘园社区部分)已经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2015]28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施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心区青园街道; ②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路面(沥青路面)、绿化、景观、排水等综合改造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费用约400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 ③招标范围:青园街道创建城市管理示范街道建设项目一期(湘园社区部分),建设内容包括湘园社区绿化提质、沥青路面、门店招牌、排水等及友谊路沿线景观提质。详细内容均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质量标准:合格工程 ⑤施工工期30天(日历天) 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按长住建发[2014]259号文的综合评估法(Ⅰ)执行。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 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②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湘建建[2015]57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最低配备人员数量不得低于3人,即至少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在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④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⑤ 施工项目部拟任施工员须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拟任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证书在有效期内; ⑥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⑦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8月-10月关键岗位人员已交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⑧ 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⑨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⑩ 按湘建建[2010]136号文规定,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持法人代表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如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特殊原因的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注:(1)法定代表人若因住院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提供三甲(含)以上等级医院出具的正式住院证明原件; (2)法定代表人若因出国不能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出国机票复印件和护照(含签证页)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 ②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③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④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⑤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2月11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等,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24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 ②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 ①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9:00时整。 ②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开标室。 ③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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