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已由长沙市芙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芙发改投【2015】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监理 2、建设规模: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位于隆平新区滨河路以东,本项目分两个标段:一标段:西龙路至京珠高速西辅道、二标段:京珠高速西辅道至长榔路,工程总投资:约5200万元。 3、招标范围:滨河路东侧绿带建设项目(浏阳河东岸风光带四期)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安全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等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的监理。 4、质量要求:合格 5、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二个标段 一标段:西龙路至京珠高速西辅道,总长约3.3km,平均宽度20m,工程投资约2700万元。 二标段:京珠高速西辅道至长榔路,总长约3.54km,平均宽度20m吗,工程投资约2500万元。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资金来源:自筹 9、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10、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入湘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须具有有效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工程。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有一个在监项目(总监有在监项目则要求配备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的总监代表)。 4、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湘建建【2015】57 号文件规定,要求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为4人,即至少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所有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无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6、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7、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9、省外企业须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投标人均可对本项目的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对两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在人员配备上需按两个项目配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万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4.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1月30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