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龙路(青山路-金洲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许龙路(青山路-金洲大道)道路工程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长高新管发计[2015]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高新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许龙路(青山路-金洲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建设规模:道路全长3134.454米,规划路幅宽度为36米,预估建安工程费16400万元。 4、招标范围:许龙路(青山路-金洲大道)路基土石方(含软基处理)、排水、防护、桥涵构筑物、路面基层、面层、人行道板铺筑、交通设施、绿化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监理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8、监理服务期: 50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 2 个月、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9、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具有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注册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年龄不超过60周岁,无在监项目或在长沙(包括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需配备总监1人,专监3人、监理员4人,专监及监理员无在监项目。 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 6、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9月-2015年11月社保证明)。 7、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 8、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9、湖南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交标书截止日期前到省建设厅办理入湘备案,方可参与投标。 10、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项目总监)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承诺书》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原件准时参加,如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至以下账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3、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4、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5、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6、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7、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8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2月1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站上发布。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