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增容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增容配电工程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发改【2014】7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①建设地点:长沙市远大三路188号市警校大院内; ②建设规模:①对原东配电间进行改造,将现有的400KVA干式变压器移至西院,并完善更新配电柜等相关附属设备;②在东配电间新装1250KVA组合箱式变电所一座;并完善更新配电柜等相关附属设备;③新增300KW柴油发电机一台;④对现大院内的部分供电线路进行改造,砖砌电缆沟和电缆井,铺设高低压电缆以及相关附属设施工程等。供电电压10千伏。工程造价约330万元。 ③招标范围: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用电增容及配电设备改造工程,其中发电机计入招标范围进入报价(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④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Ⅰ)”(投标报价评审采用附表6〈1〉),投标总报价基准分为100分,权数取值按K4。 5、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②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或其他省级国家能源局监管办公室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均为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 ③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的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④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15】57 号文严格执行,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本项目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⑤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必须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同时提供社保查询网站名称及网址(如设有查询密码的,还应提供网上查询密码),查询结果中必须体现投标单位名称,如未能体现单位名称的,还应补充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⑦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的禁止参加长沙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企业及建造师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⑧湖南省以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开标前须办理《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企业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省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原件。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企业近三年市场行为、质量、安全以及农民工工资兑付情况的证明原件。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 ②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③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④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⑤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⑥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⑦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⑧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的获取: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7日至2015年12月17日登录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81)、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 8、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①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5年12月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答疑专区”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9、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7日9:00时整。 ②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11、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