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
招标公告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首期)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20151967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5.2投标人企业规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公司企业注册资本金25亿人民币以上(含25亿元);
(2)截止2014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30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并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投融资能力【提供银行出具的本项目合同金额30%的银行信贷证明(或贷款意向书)或其账户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银行开具的账户上有人民币4亿元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5.3投标人还须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4投标人应满足业绩要求:
(1)近五年内(截止本项目报名日)有一个以上以PPP方式实施的片区或园区开发的项目业绩;
(2)或近五年内(截止本项目报名日)有一个投资规模不低于6亿元,以PPP方式投融资参与的项目业绩(不限类别、独立投资或联合投资);
PPP范畴包括BOT、BOO、TOT、ROT、BOOT、BT等各类社会企业参与投融资的各类项目;
5.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的独立法人组成;
(2)联合体须满足5.2、5.3、5.4条企业规模、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其中联合体中的投资人须满足5.2、5.4条企业规模和业绩要求,施工总承包人须满足5.3条企业资格条件要求,如有多名施工总承包人,各施工总承包人应注明专业分工,并满足相应的施工资质要求;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5.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7投标人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5.8本项目不接受未参与资格预审的其他投标申请人的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400 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6年5月11日9点3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9点30分。
3、开标地点:长沙县星沙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长沙县星沙街道东五路与望仙路交界东南角)。
八、投标保证金:
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捌拾万元整(¥:800000元),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以转账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交纳至长沙县招标采购局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开标前需提供相关转账凭证复印件或原件,且经长沙县招标采购局统一查询确认已经到账,视为已交纳(开标前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查询)。
3、投标保证金账户名称:
户 名:长沙县招标采购局
开户行:农业银行长沙欣安支行
账 号:18031701040001659
4、缴纳到账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下午17:00分(含),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黄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长沙县天华北路开源鑫城大酒店13楼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0731-8618950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 人:杨先生 谭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