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东岸(天心区)亮化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湘江东岸(天心区)亮化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2015]67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沙市天心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湘江东岸(天心区)亮化工程施工监理 2、建设规模:本次招标为湘江东岸,自湘江一桥至湘府路大桥,具体为沿线湘江堤岸线、湘江大道风光带、临江主要建筑物和构造物,以及与湘江大道交叉的主要城市干道、重要节点和第一可视界面内标志性建筑物亮化美化建设,景观照明设施安装。工程规模约4000万元。 3、招标范围:完成湘江东岸(天心区)亮化工程施工监理,包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4、质量要求:合格 5、标段划分:一个监理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同步(具体服务日期以合同为准),监理项目服务期各单项单位工程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保修期结束。 9、评标办法:按照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中注明的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不接受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总监,无在监项目或限在长沙行政区域内有二个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总监代表不得有在监项目。 4、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最低配备4人,即总监1人,专监1人,监理员2人,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除外)。 5、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省外企业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省外企业拟任监理员应具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当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6、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6年2月至2016年4月)社保证明材料。 7、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帐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帐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5、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交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交纳。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6年5月2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8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及《天心区公众信息网》www.tianxin.gov.cn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