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望城区“一路一园”建设工程PPP项目
本采购项目 长沙市望城区“一路一园”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为长沙市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采购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告已报财政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投资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名称:长沙市望城区“一路一园”建设工程PPP项目
2.2 政府采购编号:WCCG-201607180004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路一园”建设工程,包括潇湘北路中段和月亮岛生态区一期两个子项目。其中潇湘北路中段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南起星月路,北至望京大道,全长约8.5km,道路宽60m;月亮岛生态区一期包含银星路、潇湘北路和潇湘大道景观道围合的门户公园以及普瑞路以南的湘江滩涂,总面积约740亩。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以批复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
2.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的项目合作期限暂定为10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运营期8年。
2.6项目运作方式: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PPP指导文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PPP模式实施运作。
具体说明如下:
(1)经望城区人民政府授权,长沙市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程序选择合适的社会资本;
(2)沿江开发建设公司经授权作为政府方股东,与中标社会资本签署合资经营合同、项目公司章程后按照约定比例分别注入项目资本金,合资组建项目公司;
(3)长沙市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与项目公司签署PPP合同,授予项目公司本项目独家的建设运维权;
(4)在项目合作期内,项目公司自行进行融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项目设施,并通过政府方支付的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营维护费回收投资并获取合理利润;
(5)项目合作期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范围内所属的全部项目设施及资料全部完好、无偿移交至长沙市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或望城区人民政府指定机构。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根据内部股权结构进行清算。
2.7项目资金来源: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金融机构贷款两部分组成。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剩余建设资金以项目公司为主体向金融机构贷款。
2.8项目建设内容:潇湘北路中段和月亮岛生态区一期的建设工程。
2.9采购需求:本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移交。
本款所述事项最终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3、投标人企业规模及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成立并具备承担该项目投融资能力,且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亿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
3.3投标人企业净资产:截止2015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6亿人民币(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4投标人应满足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应满足业绩要求:近五年内(截止本项目报名日),投标人在中国大陆地区至少有一个建设工程投资或施工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5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文件和竣工验收资料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建设方签字时间为准。
3.6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由不超过3家单位组成;
(2)联合体投标各方至少有一方分别满足3.2、3.3、3.4、3.5条企业注册资本金、企业净资产、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4)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7月28日至 2016 年8月3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报名,下同)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不接受邮寄材料报名)。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若联合体投标,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提供组建联合体协议书(报名时格式自拟,投标时按资审文件格式提供)。
4.2 请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即可);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各成员单位亦同时提供);
(3)资质(格)证书(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4条提供)(副本)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人提供);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中的施工总承包人提供);
(5)业绩证明资料复印件;
(6)由法定中介机构审计有效2015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沙市望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09室(望城新行政中心)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第4.1款规定获取资格审查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
6.发布预审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wangcheng.ccgp-hunan.gov.cn:8081)和《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网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长沙市望城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沙市望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 址:长沙市望城区行政中心副楼投融资中心二楼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731-88082859
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系人:杨程林 张敏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1508498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