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受湖南省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的委托,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湖南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采购项目举行公开招标采购,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湖南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受托管理机构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湘新财采计-GK201609002
代理机构编号:XYTC-2016-09-05
3、项目基本情况:
为促进湖南湘江新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更好发挥湘江新区对新区范围内各区县、园区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统筹引领作用,创新财政资金支持产业发展方式,湘江新区拟发起设立湖南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和重大战略项目投资基金,预计总规模可达700亿元。此次公开招标对象是产业发展基金,2016-2020年新区本级财政出资30亿元,通过撬动社会资本,未来将达到300亿元基金规模。根据产业发展基金的有关要求,现公开招募产业发展基金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产业发展基金的募集、投资、管理和退出。
3.1产业发展基金基本内容
根据《湘江新区产业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产业发展基金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规模。2016年-2020年新区本级财政出资30亿元,通过受托管理机构募集资金,撬动社会资本,滚动投资预计总规模达到300亿元。
(二)投资范围。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投向高端智能制造产业、移动互联网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医药和健康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新能源和环保产业、军民融合产业、现代服务产业以及食品和家电产业。产业发展基金投放新区的规模不低于新区出资部分的2倍。
(三)运作模式。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指定主体入股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负责资金的募集、项目尽职调查、投资决策和投后管理。
(四)收益让渡。新区产业基金出资部分在获取退出收益的条件下,通过与投入本地规模挂钩的形式,可将收益不超过50%的部分以奖励形式让渡给受托管理机构。3.2招标内容及目的
本次招标主要是遴选2家实力雄厚、募资能力强、投资管理经验丰富、对新区产业有深度了解的基金受托管理机构。受托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产业发展基金的备案、募资、投资、管理和退出,整合各类资源,推动湘江新区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基本资格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如投标人为社会法人单位,要求提供: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1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要求提供:
(1)事业单位法人代表证书复印件;
(2)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4.2.特定资格条件:
(一)须为合法注册的公司制(或有限合伙制)企业;
(二)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持股50%及以上)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
(三)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有较强的资金募集能力;
(四)目前管理的基金规模不小于5亿元(政府投资基金除外);
(五)有参与设立并管理5只及以上股权投资基金的经验;
(六)核心管理团队内至少有3名具备5年以上股权投资或相关投资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获取:
5.1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9日止。
5.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2各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5.3招标文件的纸质和电子版本,以在政府采购网站公告的为准。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2016年9月30日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6年9月30日9:00时。
6.3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6.4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数额伍拾万元(人民币)
7.2、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7.3、缴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一次足额缴入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账户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
7.4、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
7.4.1投标人登录长沙市政府采购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投标人自己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7.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缴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其他名义缴纳。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方缴纳。
7.4.3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7.4.4对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原缴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采购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
7.5、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本公告同时于下列媒体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湖南长沙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s.ccgp-hunan.gov.cn)
《湖南湘江新区门户网》(http://www.hnxjxq.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 购 人:湖南省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
地 址: 岳麓区麓景路850号梅溪湖国际研发中心9栋
联 系 人: 徐莉 电 话:1868479935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08号水岸天际1栋905室
联 系 人:张敏
电 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