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实验大楼配电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实验大楼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湘发改医改【2013】59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实验大楼配电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内。
2.3工程规模:本项目配电工程投资约为人民币130万元。
2.4工期要求: 4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
2.7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实验大楼中心变电所双电源10KV高压进线敷设、由中心变电所至实验楼分变电所10KV高压、1KV低压电源进线敷设、中心变电所H8、H9高压馈线柜、实验楼分变电所高低压配电柜、SCB10-800/10干式变压器、实验楼分变电所后台监控系统等所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施工,其中包括外线的设计、报装、在电力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等,具体详见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承装、承修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或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
3.4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具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具有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有在建项目。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 湘建建[2013]282号 文件评标办法中“ 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投标人请于2016年11月21日-2016年11月25日止(上午8:30-12:00时,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①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章);
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或带二维码的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注: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复印件,且必须加盖投标人原始公章留存招标代理公司。未按上述要求的,招标文件获取申请将不予受理。
6.3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6.4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形式发布。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形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12月12日9时00分,地点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与招标网》、《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省职业病防治院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31-85602161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电话(传真):0731-84430086(84435079)
联系人: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