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示范路(黄桥大道-岳宁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美丽乡村示范路(黄桥大道-岳宁大道)工程已由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长高新管发计 [2016]181号 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沙麓谷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美丽乡村示范路(黄桥大道-岳宁大道)工程施工监理。 2、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3、建设规模:建设总长约20270米,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拟建设道路、桥涵、排水、绿化、交通设施、构造物及防护工程等。 。 项目总投资约 8100 万元 4、招标范围:美丽乡村示范路(黄桥大道-岳宁大道)道路、桥涵、排水、绿化、道路照明、交通设施、构造物及防护工程等工程的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为 一 个监理标段。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资金来源:高新区政府投资。 8、监理服务期:50 个月,其中施工准备期 2 个月、施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9、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中的综合评估法。 10、其他: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企业具备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依据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特点,需配备总监 1 人,专监 2 人、监理员 2 人,专监及监理员无在监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4、拟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年龄不超过60周岁,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包括长、望、浏、宁四县区)最多有 1 个作为总监的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和作为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的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5、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6、拟任监理员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7、拟任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任本项目的总监)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的 2016 年 9 月- 2016 年 11 月(注:开标前三个月)社保证明)。 8、投标人需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总监除外)无在监工程的承诺。 9、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项目证明。 10、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其他资格要求: /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整(¥ 2万元);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4、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应项目(标段)的唯一账号。 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查询”,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 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11 月 25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图纸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6 年 11 月 29 日17:00(北京时间)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中以不署名的方式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投标人的疑问电子文档中不得透露投标人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等。 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澄清等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答疑专区”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19 日9: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站上发布。 八、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高新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8995278 九.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电子标书软件加密锁办理申请表等资料。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电子招投标系统V4.3.0(监理投标版)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电子印章(含CA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 9.2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计零分处理。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未要求入库,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信息以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料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