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旅游集散中心(金湘玺接待中心)等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湘西旅游集散中心(金湘玺接待中心)等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该项目已经由湘西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州发改[2016]58号、州发改[2016]21号、州发改[2016]60号、州发改[2016]54号批准建设,并以州发改[2017]8号、州发改[2017]9号、州发改[2017]10号、州发改[2017]11号文件核准为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1 项目名称:湘西旅游集散中心(金湘玺接待中心)等项目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湘西经济开发区;
2.3 工程规模及投资情况:⑴、湘西旅游集散中心(金湘玺接待中心)等项目:用地面积268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3167.87平方米,总投资约为7.1亿元。
⑵、长潭路(东)及双河公园等四座景观桥建设项目:长潭路道路全长303.76米(包括公路桥梁全长78.12米)及四座景观桥,总投资约为3190.87万元。
⑶、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中轴线景观及文化广场西广场建设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22529㎡,广场及配套面积11899㎡,西广场总规划用地面积24686㎡,广场及绿化面积24686㎡,地下室15523㎡,总投资约为8806.33万元。
2.4本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进行招标;
第一标段: 湘西旅游集散中心(金湘玺接待中心)等项目,总投资约为7.1亿元;
第二标段:长潭路(东)及双河公园等四座景观桥及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中轴线景观及文化广场西广场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为1.2亿元;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招标范围:第一标段为湘西旅游集散中心(金湘玺接待中心)等项目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第二标段为长潭路(东)及双河公园等四座景观桥及湘西武陵山文化产业园中轴线景观及文化广场西广场建设项目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为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环境保护和安全文明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监理等。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打印件;
3.2第一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第二标段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第一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或最多在吉首市(含湘西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有两个在监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第二标段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或最多在吉首市(含湘西经济开发区)行政区域有两个在监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如有在监项目的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工程监理企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湖南省监理员岗位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省外企业的监理员岗位资格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本公告期间出具的证书真伪性证明);
3.5本项目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10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件中《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第一标段人民币捌万元整(RMB¥:80000.00元),第二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RMB¥:20000.00元),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1)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17时00分(以到账时间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4日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点击进入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在对应项目招标公告下方的“相关附件”中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2017年3月18日17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敬请留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3月29日9:00 时整。送达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5楼,5开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湖南湘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743-8532669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湘西自治州吉凤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彭先生、向小姐 联系电话:0743-8610932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