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旅游学校原址扩建和张家界永定中学扩建EPC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张家界旅游学校原址扩建和张家界永定中学扩建EPC项目已由张家界市永定区发改局以张定发改投[2017]2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建设单位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张家界旅游学校原址扩建和张家界永定中学扩建EPC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张家界市永定区。 2.3监理期限: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与该项目的施工中标工期一致,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约2.8亿元;张家界旅游学校原址扩建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2.2亿元,总建筑面积约87889㎡(原有教学楼一改造12300㎡,新建教学楼4194㎡,新建实训楼22476㎡,新建行政综合楼12543㎡,新建体育馆4908㎡,新建学生宿舍16844㎡、新建食堂4584㎡、新建地下室10000㎡);张家界永定中学扩建项目概算总投资约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原有教学楼改造9281㎡,原有建筑改造3325㎡,新建食堂综合楼5217㎡,新建办公楼1320㎡,新建综合楼3390㎡,新建地下室859㎡),总建筑面积约23392㎡。 2.5招标范围:张家界旅游学校原址扩建和张家界永定中学扩建EPC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6监理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网”查询为准);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无在监项目; 3.4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监理员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必须无在监项目。 省外企业应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在投标函规定处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申请人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00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项规定。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7年3月10日至2017年3月1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7: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的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原件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原件;6、湖南省外监理企业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原件;7、总监理工程师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即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个人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8、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存原件外,其余均核对原件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缴纳,一律以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10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南庄路109号南庄星座17楼)。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张家界市永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4-8222432。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投标人的单位全称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2)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张家界天门旅游经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97448113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731-84430086 传 真:0731-84435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