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桑发改招标〔2017〕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施工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2.3 规模:本项目为新建老观潭段和新一中段共2.6公里景观绿化、河道整治、园路、给排水、电器照明工程等。本项目的工程造价约为5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招标范围: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业绩;
3.4 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具有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 园林相关 专业 中级及以上 职称和 大专 及以上学历;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3.5 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证明资料(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非招标工程应同时提供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捌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有意本项目的投标人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持:1、法定代表人报名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项目负责人报名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2、单位介绍信原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4、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6、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原件;7、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资料;8、拟任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和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9、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量员上岗证书,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10、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11、投标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12、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报名、购买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招标文件4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
6.4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564072659@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 年11月14日9时 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其他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 投标人在中标后,杜决资质挂靠,关键岗位人员非重病、死亡、业主认定不能胜任工作等特殊情况外不能变更,不能按投标文件人员到岗的,视为资质挂靠嫌疑人,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非特殊情况,关键岗位人员每周必须不少于四天在岗,如发现不在岗一次,提出警告,累计发现两次,扣除10%履约保证金,累计发现三次,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解除双方合同;
10.3 依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中标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项时,应在我县国税部门自行领取开具或到我县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增值税发票,保证独立核算,独立纳税,不能在我县开具发票的,不予支付工程款。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57号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13637445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 人:杨先生 谭先生
电 话: 0731-84430086 13467900203
传 真: 0731-84435079
邮 箱:5640726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