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已由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桑发改招标〔2017〕3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桑植县城市防洪堤及相关附属工程(老观潭段、新一中段)监理
2.2 建设地点: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
2.3 建设规模及投资:本项目为新建老观潭段和新一中段共2.6公里景观绿化、河道整治、园路、给排水、电器照明工程等。本项目的工程造价约为5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限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保修期结束。施工阶段服务期为240日历天(与施工工期和进度同步,直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各单项单位工程的建设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配套设备安装监理等。
2.7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3.3 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书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张家界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一个在监项目(不允许有外地在监项目),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其他项目任总监的应配备总监代表,总监代表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不得有在监项目;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且无在监项目;
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交,则提供其查询网址及结果)。
3.5申请人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同时考虑本项目的规模和特点,至少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专业监理工程师1名、监理员2名;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评标办法》(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 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并到账,不接受现金。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永定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zjjsggzy.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3:00时至5:00时,派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5、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如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证书原件;6、湖南省外监理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提供有效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原件;7、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拟任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8、省外企业应提供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监工程证明材料;9、本招标公告发布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复印件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注:以上资料除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存原件外,其余均存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2 未按6.1条规定提交资料或资料不全时,投标报名将会被拒绝;
6.3 招标文件400元/套,一律以现金支付;
6.4澄清答疑采用电子邮件方式,并以不标明问题来源方式将疑问发送到564072659@qq.com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11月14日10时00分,地点为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张家界市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jjsggz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前填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表》并且将申请人的单位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及其所在省、市详细地址,连同其法人代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报送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10.2依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21日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6〕125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中标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项时,应在我县国税部门自行领取开具或到我县办税服务大厅代开增值税发票,保证独立核算,独立纳税,不能在我县开具发票的,不予支付工程款。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桑植县水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桑植县澧源镇长征路57号
联 系 人:谷先生
电 话:136374451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 人:杨先生 谭先生
电 话: 0731-84430086 13467900203
传 真: 0731-84435079
邮 箱:5640726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