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
本招标项目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7]28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并以汉发改招[2017]287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汉寿县辰阳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招标编号:XYTC-2017-12-18 备案编号:ZJZB-HS-(S)2017- 061
2.2 项目名称: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
2.4 规模:本项目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包含学院大道(一号大道)和汉寿大道(二号大道)组成。学院大道全长4001米,路基宽30.5米,起点为原清水湖游客中心大门口,途径清水湖大桥,竹子碑村,马嘶桥村,至点于左家庵村;汉寿湖大道全长2460米,路基宽34米,起于原涉外经济学院老校区门沿汉寿大道向北400米处,途经清水湖村,涉外经济学院校区至韩家冲村,终点接陆家坝。两条道路均按城市道路A级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60千米每小时,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5 工期要求:两年
2.6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执行
2.8 招标范围:学院大道和汉寿大道道路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9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资格,任职资格注册单位与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
省外企业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提供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情况官方查询网址或企业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同时提供查询网站名称、网址、密码等能查询)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且已在投标单位办理养老保险。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 01月19日 09 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17 年 12 月 26 日~ 2018 年 01 月 02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4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8 年01月19 日 09 时 30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和湖南日报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854886。
10.1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开标一览表、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小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招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招 标人:汉寿县辰阳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
联 系人:罗先生
电 话:18397351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人:曾女士
电 话:0731-84430086 0731-8443507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