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施工
招标公告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湖南广汽日邮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已经长经开备发【2018】4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广汽日邮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到位,欢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施工
1.2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元路以北、东七线以东
1.3建设规模: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总建筑面积25748.57㎡,工程造价约6100万元。
1.4资金来源:自筹
1.5工 期:140日历天。
1.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1.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1.8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1.9招标范围: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
1.10 资格审查方式:基本资格审查,合格入围制,即通过基本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全部入围。
1.11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凭入围通知书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人保留按市场情况调整开发进度和工程实施范围的权利,投标人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部分风险,并在工程实施范围实际调整时自行承担风险及可能产生的损失。
2、投标报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中须包含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企业近三年(2015年5月至2018年5月)必须承担过一个或以上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的公共建筑施工业绩;
(3)现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最低配备人数共6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2人、质量员1人,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提供官方查询网址;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应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7)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类似工程经验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类似工程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
3.1 报名时间:从2018年5月21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止(节假日不休息),每天9:0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3.2 报名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0号窗口(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 报名咨询电话:张敏 15116178899。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资格合格条件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或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提供二维码清晰可查的新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投标人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施工业绩证明资料(按招标公告要求);
(6)拟任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8)拟任施工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
(9)拟任安全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10)拟任质量员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
(1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的社保证明;
(12)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1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其中第12项留原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证件的审核结果,最终以基本资格审查的审查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时到场人员及应提供的资料:招标人将在基本资格审查至少2个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采用预交投标保证金形式,按以下要求办理: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存款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77 6036 0000 0069
5.3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基本资格审查时予以查验。
5.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转账票据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施工”。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认真填写本单位及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的帐号、户名、金额以及所投项目名称等信息,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即广汽三菱汽车制造联动物流中心二期施工,因填写错误或未填写或银行录入信息错误或银行未录入信息,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基本资格审查不合格,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5.6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changsha.gov.cn上发布。
7.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电话:0731-8402009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广汽日邮物流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元路以北、规划路以西。
联系人:胡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2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室
联 系人:张 敏
电 话:0731-84430086(15116178899)
传 真:0731-84435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