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汉发改投[2017]286号文立项批准建设,并以汉发改招[2017]287号文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汉寿县辰阳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XYTC-2018-05-22 备案编号:ZJZB-HS-2018-012
2.2 项目名称: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
2.3 建设地点:汉寿县
2.4 项目规模:本项目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包含学院大道(一号大道)和汉寿大道(二号大道)组成。学院大道全长4001米,路基宽30.5米,起点为原清水湖游客中心大门口,途径清水湖大桥,竹子碑村,马嘶桥村,至点于左家庵村;汉寿湖大道全长2460米,路基宽34米,起于原涉外经济学院老校区门沿汉寿大道向北400米处,途经清水湖村,涉外经济学院校区至韩家冲村,终点接陆家坝。项目投资额约为131.71万元
2.5 施工质量:合格工程
2.6 监理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工期见施工合同;
2.7 招标范围:汉寿清水湖片区路网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3.2 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 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5 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以在同一城市(汉寿县)同时担任包括本项目在内的不超过三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对在同一城市同时担任多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单位应在其监理的工程项目现场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在其它项目现场监理部任职;
3.7 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证明;
3.8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9 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4.1 请从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4.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5. 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请将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6月19日09 时30分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
5.2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名称: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遇有错漏,以银行信函为准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自行在“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中的综合评估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9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第三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六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汉寿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2896290。。
10、其他:
10.1投标人须在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下午17:00 时止(北京时间)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0.2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交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汉寿县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近三年(2015年5月至2018年4月)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原件(开具时间在2018年5月28日~2018年6月1日下午17:00 时之间)。
10.3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小信封(小信封内包含开标一览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提交。
11、本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人:汉寿县辰阳文化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汉寿县
联 系人:罗先生
电 话:18397351937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人:曾女士
电 话:0731-84430086 0731-8443507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