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县人民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宁远县人民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招标已由宁发改审批【201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远县人民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EPC)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南部生态新城;
2.3 规 模:总建筑面积约112532平方米,其中地下室面积22032平方米,地上医疗业务用房建筑90500平方米,包括急诊部2700平方米,门诊部13500平方米,住院部35100平方米,医技科室24300平方米,保障系统7200平方米,行政管理用房3600平方米,院内生活用房3600平方米,预防保健用房250平方米,教学用房250平方米,以及其它附属工程,总投资约40000万元。
2.4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招标范围:宁远县人民医院新城分院建设项目(EPC)的监理服务,本次监理招标范围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包括建筑工程、桩基础、土石方、装饰装修(外墙装修、内墙粉刷)、安装工程及附属工程等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入湘基本信息打印件;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合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监项目,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且无在监项目;监理员具备国家住建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湖南省监理员书且无在监项目;
3.5本项目应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监理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监理员3人;各关键岗位人员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本人执业单位一致。
3.6拟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本单位缴纳六个月(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以上社会保险,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和明细为准并必须加盖当地社保部门公章(补缴社保无效),或提供个人互联网网址、账号、姓名及密码查询,查询不到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属事业单位性质的,还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项目总监理、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否则按废标处理。
3.7投标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废标处理:⑴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纳入评标程序,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40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5.1该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保证承诺方式,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yzcity.gov.cn/yzweb/)下载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否则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3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修改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6.4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将疑问或异议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30803913@qq.com),否则视为认可招标文件的内容和条款。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或异议,招标人在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7.开标时间、地点及要求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14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7.4开标时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远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746-7225211。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远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远县舜陵街道九嶷中路251号
联 系 人:吴先生
电 话:134693985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联 系 人:陈先生、罗先生
电 话:0731-84430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