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科研大楼配电系统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科研大楼配电系统工程(以下简称为:中医附一临床科研大楼配电系统工程)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社会[2010]1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科研大楼配电系统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2.3 规模: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国家中医临床科研大楼10KV和500V配电设备,投资额约1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第80号令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国家中医临床科研大楼配电工程,新增中心配电站一个,动力中心新增配电房一个,改造原中心配电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肆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须同时具备承装(修、试)三项类别),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Ⅱ)。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拾捌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2014年6月19日~2014年6月25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本单位名义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4年7月11日9:00时,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将不予接受。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以及未按6.1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和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hnztb.org)上发布。 0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湖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1-88950168。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长沙市韶山中路95号
联 系 人:叶兵宁
电 话:0731-85600475
招标代理:湖南信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08号水岸天际1栋915
电话(传真):0731-84430086(84435079)
联 系 人:谭杰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