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部:0731-84430086
造价部:0731-8443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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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法规规〔2023〕99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强化招标代理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招标代理市场,提升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监管长效机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湘政办发〔2021〕77号)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南省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湖南省水利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13日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policies/statelaws/291?isdetail=1